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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宜丰县总医院】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总医院药品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总医院院标

发布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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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持续推进宜丰县总医院药械统一采购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宜丰县总医院拟对第一批次药品品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参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选资质要求(一)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参与,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报名及参选资格:1.在全国检察机关违法犯罪查询系统中,企业及有关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在省卫健委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查询系统中,有不良记录的(报名之日倒推五年时间内);3.存在监管部门发布的产品质量严重不良事件的;4.提供虚假资料并被核实的;5.在纪检监察部门涉案企业或个人。(二)履约产品证件完备,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持续保证上市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生产企业经营正常,能保证正常供应。(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分包履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招标目录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 遴选前最低价:元/最小包装单位
  1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 2ml:4mg 8.09
  2 间苯三酚注射液 4ml:40mg 15.6
  3 杏苏止咳糖浆 100ml 8.77
  4 小柴胡颗粒 每袋装10g 0.85
  5 西甲硅油乳剂 每瓶30ml(40mg/ml) 29.7
  6 对乙酰氨基酚栓 0.15g 0.28
  7 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溶液 10ml 1.55
  8 赖氨葡锌颗粒

盐酸赖氨酸125mg、葡萄糖酸锌35mg(相当于锌5mg)

2.86
  9 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 1.0g 68.88
  10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0.2285g 1.27
  11 注射用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 1.25g 20.11
  12 注射用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 2.5g 32.08
  13 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 1ml:50mg 19.77
  14 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 2ml:100mg 36.22
  15 红花逍遥片 0.39g/0.4g 1.56
  16 保胎灵胶囊 每粒装0.5g*36粒 0.82
  17 产后逐瘀胶囊 每粒装0.45g 2.13
  18 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 15ml/瓶 22.39
  19 愈酚甲麻那敏颗粒 复方 2.86
  20 康妇凝胶 每1g相当于饮片0.5g(每支装3克) 11.13
  21 妇炎平栓 2.1g 4.71
  22 康妇消炎栓 每粒重2.0g 3.02
  23 洁尔阴洗液 350ml 17.99
  24 妇洁舒洗液 155ml 33
  25 川百止痒洗剂 每瓶装40ml 32.31
  26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14:1)干混悬剂 0.643g(0.6g:0.043g) 3.38
  27 头孢羟氨苄咀嚼片 125mg 1.77
  28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 0.74g:1.68g 24.21

三、投标规则

1.上述28个品种中每家投标企业投标品种数不超过10个品种,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上的挂网价格且不高于宜丰县总医院各分院现有的最低供货价格。

2.参与企业对每一个品种,只能报单一品牌的单一产品。

3.投标企业以最小竞价单位(瓶/个/支等)进行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4.每一品种以最低报价中标,如最低报价相同,则视为都中标。

5.配送企业以生产厂家提供的配送委托书为准,单一品牌的单一产品最多不得超过三家配送企业。

四、报名提供资料及封包要求

(一)报价资料作密封处理,封面标注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封包内资料按类别要求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

(二)参与药品招标的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目录

1.药品品种报价单;

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3.药品质量标准证明(包括药品检验报告,证明药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明确质量条款的质量保证协议或合同;

4.药品产品说明书(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包括药效、用法、剂量、注意事项等);

5.相关经销商、配送商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经销商获得生产企业授予的配送委托书;

7.报名企业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1.参与企业所提供资质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遴选参与公司公章。如发现提供虚假证件,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2.中选企业如违约,将列入县总医院采购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宜丰县总医院及各分院的任何采购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次招标执行周期暂定为一年(从签订购销合同当日起计算),执行周期结束后视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如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省联盟集中采购、医保政策等)调整,按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中标成交的价格包含所有税费和配送费用,是宜丰县总医院及其各分院的实际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也是宜丰县总医院的结算价格。

5.公示结束,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企业需根据县总医院要求进行订单确认、备货、配送。配送至县总医院的各分院,按要求分别开具清单发票,最后通过县总医院账号统一支付。

6.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7.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中标结果公布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宜丰县总医院提出质疑。

8.未尽事宜,由县总医院解释。

六、招标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

2.标书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5:00;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15:00-17:30;

4.开标地点:宜丰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6楼会议室;

5.联系人:宜丰县总医院宜丰县人民医院分院毛亚锋,电话号码137664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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