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采购计划书:20190515),现就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9】-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 标段 | 标段 区域 | 数量 | 控制限价(万元) | 扣率最高 限价 | 入围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需求 |
| 1 | 区域一和区域二(长兴县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 | 1批 | 1050 | 不得高于零售价的45% | 2家 | 合同签订起一年 | 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所需中药配方颗粒一批,且提供与中药配方颗粒相配套的自动化调剂设备、中药房的设计装修及配备足够的调剂人员。区域的划分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2 | 区域三 (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各成员单位共7家) | 1批 | 150 | 不得高于零售价的50% | 1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并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或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且有能力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
4、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5、生产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GMP认证证书》;
6、有效期内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批文;
7、二标段(区域三)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有关问题的批复》(浙食药监注(2013)22号)文件规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售时间截止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会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政府采购招标部门)。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3、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上一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页面打印件(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
5、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6、生产企业的中药配方颗粒《GMP认证证书》;
7、有效期内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批文;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
1、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可拟投一个或两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应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2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2日09:00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 (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default.aspx)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政府采购招标部门
联系人:王 嘉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2、采购单位:长兴县中医院
联系人:华丽霞 联系电话:0572-6026792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27789
十一、投标质疑时间:
投诉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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