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市管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采购文件》和省卫计委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5号)的要求,现将《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部分直接挂网药品公告表》进行挂网公告。根据我市直接挂网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要求,市、县采购联合体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使用需要,在电子版药品目录上进行勾选后,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中勾选药品品种和生产厂家,并填报年预采购量,不填写采购金额。
此次直接挂网药品议价工作由市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组成我市医疗机构采购联合体,负责开展与直接挂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议定采购价格,并确认无误后挂网、采购。各级医疗机构填写价格视同无效。
县区各级医疗机构网上勾选目录完毕后,向所在县区“三统一”办上交电子版、纸质版审核,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县区“三统一”办审核后汇总电子版并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市卫计局药品“三统一”办公室与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数据核实。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市卫计局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如发现虚报、瞒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送截止时间6月20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附件: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部分直接挂网药品公告表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请在宝鸡市卫生信息网药政管理-药品三统一政策专栏自行下载)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