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罕见病特殊药品纳入浙江省药品采购交易平台在线交易产品范围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1日 所属项目: 2014年浙江省集中采购(第二批)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将思而赞等3种罕见病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函》(浙人社函〔2015〕128号)文件,经公示等流程,并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利鲁唑片等3个罕见病特殊药品纳入浙江省药品采购交易平台在线交易产品范围(具体详见附件),药品基础库中资质合格的产品将先行纳入。
请相关企业及时与配送企业确立好配送关系,并将配送关系资料送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和使用。
联系号码:0571-86401737、86401873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 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
附件:纳入浙江省药品采购交易平台在线交易的罕见病特殊药品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