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tccg202601-017-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免费服药项目3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扣除条款中增加第(6)条: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20%。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 20%。
2.在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中增加第(5)条:《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证明文件;(如有)。
3.在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的比较与评价关于报价扣除的条款中增加17.4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同时符合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标价为投标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
4.在原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投标分项报价表增加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比的填写要求。
5.在原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增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6.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6年2月25日8时30分;开标地点修改为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天长市广陵路与二凤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陈燕0550-733133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中心花园商业A栋3层301-303室
联系方式:桂优琴0550-763166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燕、桂优琴
电话: 0550-7331332、0550-76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