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分类挂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对挂网药品价格的相关要求,我区对自治区药品招采管理系统中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价格进行了比对,核查出部分药品不同包装产品价格出现倒挂现象,现予以公开(详见附件)。请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2日
二、具体要求
请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入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模块主动完成挂网价格下调工作,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须降至合理的比价关系。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产品,将取消其中涉及的大小包装产品在自治区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资格(即同品种大小包装产品均取消挂网),且1年内不得在自治区招采子系统申请阳光挂网。
三、联系方式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91-3552039、3552057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