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拟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论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药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2019年12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和特许饮片批件复印件,并具有相应的生产认证范围;或药品经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特许饮片批件和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复印件。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经营违规记录,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
4.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药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2019年12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和特许饮片批件复印件。
2.药品经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特许饮片批件和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表,供应商需对附件中列出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进行报价(尚未有国家标准或广西省级标准的可留空)。
6.以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注明复印日期(原件备查),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U盘一起密封于档案袋内并加盖骑缝章(必须提供)。必要时评议发起人将对参议人进行实地考察,并以实地考察为准。
7.报名材料应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否则报名无效。
8.报名材料受理后,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03月27日-03月29日
2.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2楼药库办公室。
3.咨询电话:唐老师 0771-2186352
4.询价论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