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发〔2021〕182号)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采购顺利实施,现就2023年药品阳光挂网(一季度)分类采购报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挂网报价维护范围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基础库审核通过的且未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均可参加一季度挂网报价。
二、维护方式
已完成基础库数据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产品,企业在"药品分类采购——阳光挂网——药品阳光挂网项目——2023年第一季度”进行报价,此次挂网产品价格需提供全国所有省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挂网)价,不含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不含在其他省份挂网两年无交易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价格,不含福建、重庆、广东省级平台挂网价格(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右上方—帮助文档——药品分类采购操作指引);基础库所有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企业无法在阳光挂网分类采购库报价,需在本次维护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分类采购系统报价。
此次基础库审核工作将于2月3日17:00结束,分类采购审核工作将于2月28日17:0结束,请企业随时关注审核状态并及时报价。
三、维护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20日23:59。
四、其它事项
1.请企业在线按时完善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和进度。如被退回,请根据宁夏平台反馈建议核对信息,更正后重新提交。
2.企业超过截止时间没有填报、或者没有按宁夏平台反馈建议及时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的,导致产品不能及时在宁夏平台挂网采购,产生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3.企业上传PDF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且需加盖电子章。所有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4.价格申报按每个产品的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