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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未集中采购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所属项目: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城卫生院、高

发布时间: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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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未集中采购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本项目总预算为2586104.00元,共分3个包,其中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未集中采购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包A:1484475.7元,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未集中采购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包B:550814.15元,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未集中采购中药饮片联合采购项目包C:550814.15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对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未集中采购中药饮片年度采购,对各卫生院所需中药饮片进行供货并提供相关服务。2.供货地点: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3.质量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山东省中药材标准》、《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现行有效版本规定。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6年6月1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高青县花沟中心卫生院、高青县青城卫生院

联系人:张宁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田兴路218号、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青马路10号

电话(传真):0533-678012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楼412室

联系人: 唐天宇            

电话(传真): 0533-3177387

3. 监督机构: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人: 樊安航              

电话(传真): 0533-695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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