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某部零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咨招【2020】112号
项目名称:福州某部零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零星药品定点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中资企业。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福州市)内应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登记证或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4投标人应具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违法和不良记录。6投标人须能提供本单位税务登记开户名下正规合法电子票据。7投标人须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8日 至2020年08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方式:现场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受福州某部保障部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州某部零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某部零星药品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闽咨招【2020】112号。
3、招标内容:零星药品定点采购。
4、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5、投标人资格标准:
5.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中资企业。
5.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福州市)内应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办事处登记证或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3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4投标人应具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5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约、违法和不良记录。
5.6投标人须能提供本单位税务登记开户名下正规合法电子票据。
5.7投标人须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5.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5.5条、第5.6条、5.7、5.8条、第5.9条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2)未达到以上任一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购买(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15:00到18: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其他方式报名。
8、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或补充,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9、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某部保障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249633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人:游秀敏、俞立燊;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闽咨招【2020】112号投标保证金”。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主要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投标保证金 |
1 | 零星药品定点采购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福州市 | 1万元 |
注:
1.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即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只能有一个相同的报价。
3.合同期限:1年,如遇军队编制体制改革,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价包括货物的运输、售后服务、税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应由投标人支付和缴交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5.实际招标数量以招标人供货通知清单为准。需求货物不在本招标文件列出的产品范围中的,可类比其同类产品或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价格。
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中标人应提供所承诺的服务,服务不到位招标人有权减少采购量或终止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某部保障部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1-2496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游秀敏、俞立燊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俞立燊
电 话: 0591-87677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