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9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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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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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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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格(天津)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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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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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华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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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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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东宜中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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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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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刘洪涛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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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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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凤群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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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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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君堂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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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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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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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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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同润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一零八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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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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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朝维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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