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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南丹县妇幼保健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妇幼保健院公开遴选药品供应商的公告

所属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妇幼保

发布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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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强化药品配送保障,提升药学服务质量,我院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经营范围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优秀药品配送企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二)项目编号:NDXFYBJYY-2025-12001。

(三)采购单位:南丹县妇幼保健院。

(四)遴选方式:资料初审、综合评分。

(五)服务年限:3年,购销合同一年一签。

(六)遴选数量:拟遴选药品配送企业8家,其中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6家,中药饮片配送企业1家,中药配方颗粒1家。

二、遴选准入条件

(一)资质齐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的企业,需提供上述三证;未取得(GSP)证书的企业,需提供前两证。

(二)诚实守信。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被处罚的记录;

(三)廉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四)合规供应。配送企业需承诺所供品种严格执行“两票制”。

(五)设施完善。拥有与配送业务相匹配的仓储设备;经营生物制品的,须有具备冷藏库及冷链物流车;经营麻精药品的,须持有麻精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放射性药品的,须持有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

(六)品类适配。经营品种齐全,具备集采药品配送资格,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药物和集采品种的配送资格。

(七)配送服务能力达标:

1.常规配送。按医院要求频次配备专人送货,一般药品配送时限不超过4天,最长不超过10天。

2.应急配送。保证全天候24小时联络通畅,医院发出急需药品计划后,立即启动药品供应应急预案,确保12小时内送达。

3.质量管控。对配送到院的所有药品的全质量环节实行闭环跟踪,及时处理滞销、破损、质量异常、效期临近等问题药品。4.能提供药品物流延伸服务。

4.延伸服务。可提供药品物流延伸服务。

5.应急机制。具备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药事及药品供应管理应急预案及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6.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对我院的专项配送服务方案,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八)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予受理报名:

1.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被省级部门禁止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资质证照被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3.存在失信记录,具体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三、参与遴选配送企业提交遴选文件

根据附件《南丹县妇幼保健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准备相应材料并密封提交。

四、提交遴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一)提交时间截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18时00分止

(二)提交地点:南丹县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办公室(住院楼4楼)

(三)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文件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工,0778-7280286

五、遴选流程

(一)遴选公告发布。通过南丹县政府门户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材料递交。意向配送企业须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向我院药剂科提交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详见《遴选方案》附件4)。

(三)评审组织实施。由我院药剂科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中随机抽取5名药品专家组成评审组;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审计科对评审遴选全过程进行监督。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遴选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分排序,最终确定8家药品配送企业。

(四)结果逐级审定。专家评审遴选确定药品配送企业,先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提交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最终报送院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五)结果公示及后续。审定通过的配送企业在南丹县政府门户网公示3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置;公示无异议的,由药剂科归档相关材料,并报医务科备案。同时,医院组织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开展医药购销廉洁警示教育,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和《药品购销合同》。

(六)年度考核及续约。医院每年度对药品配送企业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提交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再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最终报送院党总支委员会审定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作合同。

南丹县妇幼保健院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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