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药品阳光采购改革试行实践,我局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jsybyljg@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药品阳光采购反馈意见”。
2.收件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10号楼江苏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邮编210004。请在信封上注明“药品阳光采购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