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供应商:
目前所有产品的物价及质量层次已审核完毕。现说明如下:
一、物价问题
本次项目中有效物价文件为广东省物价局公布的,或者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公布的仍有效的最高零售限价;其他省的物价文件及企业自主定价的,不做维护依据,同时系统中产品物价也无需维护。
二、质量层次问题
1、优质优价中成药及单独定价产品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通知为准。
2、GMP认证产品以SFDA基础数据库为准。
3、所有非GMP产品不允许参与本次项目。
三、招标范围问题
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的药品,不允许参与本次项目。
如各供应商对以上几方面的产品信息仍有疑问需澄清的,请在规定的时间:2009年5月25到5月28日内以纸质的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特此通知!
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