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和可及性,拟开展原招标药品挂网项目补充挂网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取得补充挂网目录(附件1)内药品注册批件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可申请挂网,药品注册批件上明确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应以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申报主体,已申报挂网的无需再次申报。
二、维护时间
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22年1月25日-1月29日17:00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完成资质信息和价格维护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资质信息维护
请相关企业仔细阅读《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附件2),严格遵守承诺事项。相关企业按照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承诺制挂网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在平台上逐项上传相关材料。
同一品种(口服剂型)存在同规格多包装的情况时,企业仅需自选一个包装规格维护产品信息,其余包装规格在执行结果公布后企业自行关联,价格按照差比价原则系统比照代表品测算形成。
(二)价格信息维护
本次挂网价格应填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挂网参考价格为全国各省中现执行的最低中标(挂网)价(不包括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如申报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挂网参考价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全国各省中现执行的最低中标(挂网)价,如有多个省份价格相同且为全国最低,只需选择一个省份填报。未填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挂网药品资格。不属于本次挂网目录的药品不予挂网,企业不得申报。
四、联系方式:
电 话: 0451-87220728.87220791.87220792.888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