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药品耗材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发【2017】81号)精神,依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苏中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药品中标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的相关要求,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拟将以上两个药品生产企业纳入呼和浩特地区县以上医疗机构配送范围,现予以公示。
一、 公示期限: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8日
二、 申(投)诉电话:0471-4608231
三、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药政科。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