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机构药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你们报来《关于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拟挂网药品品规备案的函》(晋药采办函[2007]12号)收悉。经初审,同意山西省医疗机构挂网药品备案临时零售价格于2008年1月21日起执行,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山西省2008年度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挂网备案价格,主要涉及临床常用的抗微生物、抗肿瘤、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用药等 25 类,共 16260种品规药品。具体临时零售价格可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查询。
二、山西省医疗机构2008年度药品集中网上竞价采购临时零售价格作价办法,以实际采购价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实际采购价格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和折让后的价格。
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格的计价单位,注射剂以支或瓶为最小计价单位,其它剂型以最小包装盒为单位,销售价格的尾零取舍按“四舍五入”10元及以下的保留到分,10元以上的保留到角。
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网上集中竞价采购药品零售价格要保持不同质量层次、不同剂型、不同规格、包装之间的合理比价。
四、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化学药品,凡中文通用名称中表达的化学成份相同的药品制剂,归为同种药品(化学成份相同,命名中的盐基、酸根及溶媒不同的,归为同种药品)。
大容量注射剂在价格上不区分注射用水、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等溶剂(液)类别。小容量注射剂在价格上不区分容器类型和材料差别,装量在10 ml(10ml)以下的,在价格上不予区分,按公布同含量10ml以下注射剂统一价格执行;大容量注射剂以同容量规格的玻璃瓶为基础,原则上按塑料瓶最高加2元,软袋最高加4元执行。
五、参加挂网采购、综合评价等不同形式网上集中竞价采购的药品,均应按照本次公布的作价办法计算临时零售价格。临时零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六、本次挂网药品零售价格,期限为一年。参加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应在其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对挂网药品零售价格进行公示。
二○○八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批复
抄送:省纠风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直有关单位
山西省物价局 2008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