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06日 所属项目: 2016年甘肃省公立医院阳光采购项目



各企业、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8〕 2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49号)和《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现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实施专项阳光挂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认定标准
1.《总局关于发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公告》中公布的药品;
2.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中的药品;
3.纳入国家药监总局网站公布的《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且已在中国批准上市的药品;
4.省级药监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
二、申报受理情况
本阶段共收到8个企业18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新增阳光挂网申请,其中一企业撤回了其申请,经审核有7企业15个品规达到认定标准,符合新增阳光挂网规定。
三、复核结果及价格信息公示
1.公示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1日。
2.申诉质疑材料的递交
公示期内,对拟新增阳光挂网药品或价格数据有异议的,请提交书面申诉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并携带《授权委托书》,提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3.申诉质疑内容:新增阳光挂网资格、省级价格数据。
4.申诉质疑截止日期:2018年9月11日下午6时。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直接纳入阳光采购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网上采购。
6.监督电话:0931-4818227、4818123(省卫计委药政处);0931-2909266(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7.资料提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8.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2909385、2909262,自动传真:0931-2909269,邮箱:gansusjbf@163.com
附件:
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一览表(通过一致性评价)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