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及省医保局要求,请各相关企业对文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执行事宜以省医保局通知为准。操作流程如下:
1、对于尚未在我平台挂网的品种,直接挂网申请流程见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药品直接挂网操作指南”,申请受理类型选择“国家谈判药品挂网”。
2、对于已在我平台挂网的品种,如挂网信息与谈判结果不符的,按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药品信息变更、企业更名、调价、转厂、撤网业务办理操作指南”,进行药品信息变更或价格调整。
3、对于已在我平台按“国家谈判药品”挂网且挂网信息与谈判结果完全一致的,无须进行其他操作。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