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的要求,我中心对基本药物补充挂网采购网上申报的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月28日17:00。如企业对审核的结果和公示的信息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填写申(投)诉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纸质依据递交至我中心(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二楼)。待申诉处理后将对审核通过的品种进行挂网,各医疗机构可进行议价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1.基本药物补充挂网审核结果
2.申(投)诉表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