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 17
种抗癌药纳入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32 号)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做好 17
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18〕79 号)文件要求,现将国家医保谈判17种抗癌药品挂网交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易平台与执行日期
除企业未申报品种外,其余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已全部纳入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可在“招标药品目录”栏内查询。原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不再保留该药品的阳光挂网。
自2018年11月18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应按平台标示的价格(国家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采购和销售。允许医疗机构在本通知下发后,提前按新价格采购和销售。医疗机构此前已采购药品,应于2018年11月18日前消化完库存或做退货处理。
二、网上采购要求
已挂网国家谈判抗癌药品,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药品总代理)应于2018年11月18日前,按照“两票制”的相关规定,做好网上配送关系的选择确认,确保每一配送单元最少有1家承担配送任务的药品经营企业,确保任一医疗机构能正常采购。未按规定进行网上配送关系选择确认的,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集中采购诚信积分考核产生不良影响。
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省卫健委药政处、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反馈。
联系电话:省卫健委0931-4818227、4818123;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0931-2909265、2909262;
平台支持服务电话:0931-8558793。
附件:
已挂网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一览表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