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及省医疗保障局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及商保创新目录药品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中的协议期内新增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药品,我中心于2025年12月24日前按照要求进行调整,企业无需申报。
二、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其中,已在平台挂网的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2025年12月24日前我中心将挂网价格将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
三、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以下简称竞价报价)。其中,已在平台挂网的竞价药品的挂网价格高于竞价报价的,2025年12月24日前我中心将挂网价格将调整为竞价报价;企业及时核对挂网药品信息,如需调低竞价报价或有疑问及时与平台联系。
四、属于支付标准变化的,2025年12月24日前我中心将按新的支付标准调整挂网价格。
五、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不同厂家产品,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企业于2025年12月24日前在平台自行申请调价。
六、调出目录药品。此前属于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现调出2025年目录的挂网药品,2025年12月24日前我中心将挂网项目调整为海南省药品阳光挂网采购目录,此前为价格保密品种需在常态挂网模块重新申报。
七、其他。联系方式:0898-6652982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