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绍兴市人民医院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2017--009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商业信誉良好,近二年来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未列入卫生系统、检察院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指与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且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下同)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5、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6、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的规定。
五、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1、日期:2017年1月 24日至2017年 2月 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地址: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招标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8228840(不接受电话报名) 联系人:金老师
5、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6、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每本200元,售后不退,随带U盘)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7年 2月14日16:00时之前获取。
7、报名时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15日9;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浙江省绍兴市人民医院招标办,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具体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2月15日9:30在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正式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1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上午9:30前 (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汇至绍兴市人民医院。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北支行,账号:7334510182600006432;保证金不计息且不接受现金缴纳,未中标者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sxws.gov.cn http://www.312000.net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