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通知》(黑药采领办发〔2021〕2号)《<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承诺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黑医保发[2021]19号)规定,请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价格为“0“的相关企业进行维护价格,相关要求如下:
一、维护范围:请相关药品企业按《药品信息表》(见附件1)登录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及药品信息的维护。
二、维护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三、相关要求:
请相关企业仔细阅读《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附件2),严格遵守承诺事项。按照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承诺制挂网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在平台上逐项上传相关材料。
报价要求:
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获批且我省采购平台空白的品种和重大疫情相关防控药品,企业申报该产品全国各省现执行挂网价格最低价(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作为限价挂网;如选择优先在我省申请挂网,提供省内 3 家及以上三甲医院正式 出具采购申请及采购意向价格,取意向价格中最低价作为限价挂网;挂网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限价的原则进行议价采购;报价要以拟挂网药品最小制剂单位(如:元/支)申报,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五、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时
下午14:00--16:00时
咨询电话:0451-85975688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