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含竞价药品),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24:00时前。
三、挂网流程
(一)申报目录内品种相关药品企业请于2月22日前登录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xgpo.com),按照平台要求维护基础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二)相关药品企业请于2月23日前登录平台申请直接挂网,竞价药品由企业自行申报挂网价格。
(三)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配送企业,各企业请于2月27日前登录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请及时登录平台,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开展采购。按照国家要求的时间,落实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使用。基础信息维护、直接挂网申请、选配送、合同签订等平台操作,详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内的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五)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内已到期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相关企业请及时登录平台,申请转为直接挂网。
广西药品集团采购服务平台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