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轮台县医共体中药饮片公开议标。
2. 采购机构:轮台县医共体总院各院区及分院。
3. 议价内容:2026年度中药饮片。
二、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参加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相关类别),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合法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认证证书;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维药,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的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相关内容)及GSP认证证书及公司发票、清单、公章模板。
3.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需提供网页截图),无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不良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相关缴纳凭证。
5.具备与供应规模相匹配的仓储设施(含阴凉库、常温库等)及温湿度监控系统,提供设施证明及近3个月温湿度监控记录;拥有覆盖轮台县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配送网络和应急供应能力。
6.所供中药饮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维吾尔药饮片炮制规范》,《药典》未收载品种需符合部颁或省级药品质量标准,每批次提供全项检验报告。
7. 招标目录中的中药饮片是道地药材的,投标公司必须提供道地药材的报价,且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提供投标的中药饮片的样品,每种样品不少于20g(需要标明公司名称和每公斤的价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9. 带量饮片按集中采购平台执行。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注:报名时需按报名要求中1-5项提供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请做成一本书带封皮)送至轮台县医共体总院医技楼2楼东侧采购中心办公室,还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以上报名资料准备完整的投标人方可参与议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00至2025年12月29日19:30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地址:轮台县青年路067号轮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联系电话:0996-4695851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轮台县医共体总院人民医院院区医技楼四楼学术厅。
五、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列入《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医疗管》目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2)本次采购只接收一次报价,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必须一致,以纸质版收到的第一次数据为准,在交完报价资料以后及评标委员会审议期间均不再接收报价。请各供应商仔细、精准地填报相关数据。
(3)请各供应商根据目录填报价格及相关参数,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不能变动A-D列的内容)请把纸质版资料封存后盖公章于12月30日前交到医技楼2楼东侧医共体采购中心处,电子版资料只限12月30日早上11:00前,发送至邮箱1506715336@qq.com
请各供应商不要修改目录相关表格,将道地药材产地和单价填好即可,如有变动则该供应商报价单作废。
(4)本次竞标方式采取最低投标价法与综合评估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