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关于做好2025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挂网落地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下称广州平台)现开展2025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0日,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药品产品列表”中已生效的2025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包括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和商保创新药品)。
二、建立药品配送关系
请相关企业登录广州平台,在新交易采购模块选择“国谈药品(2025年)”、“参与竞价药品(2025年)”、“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2025年)”、“未参与竞价药品(2025年)”或“商保创新药(2025年)”来源的药品建立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及时响应和确认,以便医疗机构按时按规实施采购。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其中,已在广州平台挂网的谈判药品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2026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
(二)对于国家医保谈判竞价药品,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竞价时的报价(以下简称竞价报价)。其中,已在广州平台挂网的竞价药品挂网价格高于竞价报价的,2026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竞价报价。
(三)对于2025年商保创新药目录产品,承诺有效期内商保创新药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其承诺挂网价。其中,已在广州平台挂网的商保创新药品挂网价格高于承诺挂网价的,2026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承诺挂网价。
(四)对于此前属于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但本次被调出2025年目录的挂网药品,2026年1月1日起将转为常规挂网药品。
(五)各企业如需下调价格,可通过广东招采子系统申请调价。
(六)各企业如有异议,请通过广州平台“救济渠道”模块发起“政策及挂网”类别的申(投)诉。
咨询电话:020-28866248。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