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基本药物单独定价品种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12月9日发布)及“关于基本药物单独定价品种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1年1月21日发布)规定,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所递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已经有关部门审核完毕,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符合前述通知规定的药品,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6月13日对产品进行网上信息维护。
信息维护操作提示:
(1)登录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2011非基本药品招标系统”(网址:http://zb.ynyyzb.com.cn/HomePage/Default_new.aspx)后,左侧“基药单独定价品种产品维护”栏可查询本企业相关产品。
(2)产品通用名、规格、剂型、国家编码等信息无法修改,其余空白信息企业应据实填报,填报完成后应点击“确认”按钮。
注射剂冻干粉或溶媒结晶粉、注射液包装材料、无糖型药品等特定信息,在“剂型”项均有单独标识,请各有关企业仔细查对。如:冻干粉或溶媒结晶粉,“剂型”项均标识为“注射剂(冻干)”或“注射剂(溶媒结晶)”。
产品通用名、规格、剂型、国家编码等信息如有错漏,各有关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余信息维护并提交确认,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格式见附件1,可传真件,原件后补)。
2. 经有关部门审查,不属于基药单独定价品种的产品详见附件2。
3. 联系电话:0871-5387066,传真:0871-5385537。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1年5月27日
附件1: 产品申报审核澄清申诉表(格式).doc
附件2: 基药单独定价品种审核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