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计委近期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相关函文精神,现就原属单独定价且在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目录范围内药品,按照《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云医改办【2010】39号)、《云南省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基本药物医疗卫生机构执行零售价格的通知》(云价价格[2014]183号)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零售价格(第一批)的通知》(云价价格[2014]147号)规定,重新纳入基本药物过渡期采购,具体药品及价格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5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鲜章的书面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及递交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递交至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4室。
附件: 过渡期基本药物采购工作新调入品种表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