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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组织开展十七省(区、兵团)药品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4年十七省(区、兵团)药品

发布时间: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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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晋药招〔2025〕8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根据十七省(区、兵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规定,按照工作安排,现就十七省药品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操作方式
各市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七省药品联盟采购分量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pub.smpaa.cn/hnblxt/login)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医疗机构使用国采十批报量账号密码。请各市通知各医药机构做好账号和密码管理,严防无关人员登录操作。
    三、医疗机构分配
    (一)为解决医药机构分配过程中同品种不同规格之间待协议采购量转换问题,此次分量将医疗机构填报的同品种不同规格的待分配采购量按照转换数值折算为同一规格的数值后进行分配,医疗机构完成待分配采购含量分配后,系统统一将医疗机构各品种的约定采购含量分别除以各自的转换数值后转换为最小制剂单位(片/粒/袋/支)的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向上取整数。
    例如:医疗机构前期填报比索洛尔口服常释剂型(5mg)产生待分配采购量100片,联采办约定5mg的比索洛尔口服常释剂型转换数值为5,转换后,医药机构填报的比索洛尔口服常释剂型待分配采购含量=100(片)*5(转换数值)=500mg,如医疗机构将500mg待分配采购含量全部分配给2.5mg的比索洛尔口服常释剂型(转换数值为2.5),最终该医疗机构的比索洛尔口服常释剂型分配协议采购量为:500mg/2.5=200(片)。
    (二)协议采购量分配
    1.分配采购量计算公式:
    分配采购量=医疗机构需求量*(本品种最低中选价/本企业中选价)
    2.待分配采购量计算公式:
    待分配采购量=该品种医疗机构需求量-该品种分配采购量
    3.待分配采购量分配办法:
    各品种待分配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分配。鼓励医药机构优先选择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四、时间安排
    分量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逾期未完成分配的医疗机构,其待分配量由系统自动平均分配给价格最低的中选产品。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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