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公示等程序,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符合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标准的药品纳入平台采购,医疗机构通过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直接采购。申报第五批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中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同通用名剂型的产品另行挂网采购。
请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查看挂网的药品信息。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