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4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和《关于规范我省注射剂挂网信息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10号)要求,按照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但医保编码为多支包装的注射剂厂家,需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变更医保编码信息。截至目前,仍有硝普钠粉针等153个药品未按要求变更单支医保编码信息(详见附件)。
请相关企业于9月30日前登陆“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产品信息管理→药品信息变更”栏目提交医保编码变更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将暂停其挂网资格。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