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现通知如下:
1.12月1日(本周五)所有挂网药品的基础信息将根据国家医保业务编码更新,与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基础信息保持一致,并进行同步动态更新。
2.无医保业务编码挂网药品将暂停挂网采购资格。若由于编码变更导致的暂停挂网采购资格,可通过系统的“药品交易结算-药品贯标申请”动态恢复采购资格。
3.如对本企业挂网药品的基础信息标准化有异议,请于12月5日17:3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药品信息标准化”。
网上操作:025-88030286 0791-88150577
业务咨询: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