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省新冠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自本周起恢复每周三下午的企业接待日活动。
按照《关于建立企业集中接待日制度的通知》,接待活动采取现场交流座谈、问答方式。各企业可提前将关心的问题发送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方便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接待工作。
(一)接待时间:每周三下午15: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接待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与纬四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服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除接待时间外,其他时间企业自行前往省医保局办公场所的恕不接待,敬请谅解。
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