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单位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拟对一批中药饮片采购单价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并提供价格信息,作为后续采购的参考依据。
一 项目名称
中药饮片采购单价市场调研
二 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chengxinwenhua/chengxindajiata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同一法人名下的不同企业、不同企业(含法人、股东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只允许一家参与报名。
三 报价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其他资格证明要求:
①供应商若为药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特殊中药品种生产经营资质文件。
3.质量体系调查表;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与采购活动代表人从事中药饮片相关工作的资格证书;
6.应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结果内容包括注册资本和股东信息等基本情况);
7.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纸质版报价单一份(附报价电子版资料U盘1份,资料命名:公司名称+中药饮片报价资料)
8.与本次有关的其他材料(如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中药饮片询价目录表》中各个序号进行单价报价,不可缺项;
2.供应商需保证提交的内容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得进行恶意竞争;
4.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福州市医保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 应询方式
1.递交方式:①现场递交;②快递邮寄;
2.递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西路128号综合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先生,0591-87909460。
4.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 特别声明
本次报价为自愿原则,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所有参加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均不退回,本次市场调查所产生的结果仅供我院作为中药饮片采购最高限价确定的参考依据,并非该项目成交的结果。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