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疫苗生产企业:
贵州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已完成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及报价解密等工作,根据《贵州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黔卫计发〔2017〕14号)和《贵州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经评审后疫苗品规为1家的品规进入专家议价,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意,定于2018年3月21日开展专家议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议价范围
同一评审组中,响应产品数等于1个的疫苗品规(见附件1);
二、议价主体和方式
(一)议价主体: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中申报上述投标疫苗的投标人。
(二)议价方式:由评审专家组与投标人委托的被授权人采取面对面谈判的方式进行议价。
三、 议价入围规则
(一)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材料进行审查,并与投标人进行两轮价格谈判,接受专家参考价的疫苗主谈判可以直接宣布入围。原则上参考价不得高于五省最高价。
(二)企业被授权人对投标疫苗的原料、工艺、销售、管理、科研等成本和利润信息阐述(阐述时间为5分钟)和报价后,评审专家组根据专业知识、投标疫苗价格参考数据以及企业被授权人的阐述报价,由主谈判专家与企业被授权人进行价格谈判,高于参考价的,如需投票,除主谈判专家外的9名专家对投标药品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数超过专家三分之二的药品为拟入围疫苗。议价结果进行备份存档,并打印纸质材料,议价专家对各自投票结果签名后由省疾控中心保存。
四、专家议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21日
(二)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五、投标人议价要求
(一)各投标人委托的被授权人于2018年3月21日上午8:30起,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查验身份(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议价疫苗谈判顺序号和纸质报价单,并在规定区域内等候。被授权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投标人可另行委托本企业员工参与议价工作,新的被委托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方可视同被授权人参与议价工作;
(二)现场工作人员按谈判顺序号通知被授权人进入谈判室进行专家议价,被授权人可带一名助手。
(三)被授权人进行价格谈判时,需提供投标疫苗的实物,谈判完成后在谈判现场对最终报价进行签名确认,一旦确认将不得更改;投标疫苗实物属于贵重药品的,投标人可申请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取回;因特殊管理或特殊储存条件要求无法携带实物到现场的疫苗,可提供效期内的实物纸质照片及产品说明书原件;
(四)规定时间内,被授权人未能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议价疫苗谈判顺序号或未能按谈判顺序号完成议价谈判的,所涉疫苗将失去议价和中标资格。
附件1:贵州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议价企业名单.xlsx
附件2:委托书.docx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