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中心于2月28日,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组织省内部分专家,对医疗机构申请长期备案采购的药品进行了评审,确定了第二批长期备案产品目录,并对使用相应产品的医疗机构等级提出了建议。评审结果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3月7日至3月14日。公示结束后开展相应药品的询价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71-86401737、86401796
邮箱:zjyxcgzx@163.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37号 (转工农路中段)
附件:药品长期备案采购评审结果表(第二批)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