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暂时沿用第二类疫苗中标结果的通知》(宁疾控中心发〔2018〕435号)明确,新一轮招标工作时间推迟,暂时沿用之前各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在宁夏第二类疫苗中标结果。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决定在新一轮第二类疫苗招标工作完成,新的中标企业名单出台前,暂时沿用上一轮中标疫苗生产企业委托配送报告(备案)结果,原我局发布的疫苗委托配送公告(2018年第1号至第18号)所列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报告(备案)内容继续有效。待新一轮第二类疫苗中标结果出台后,有关疫苗生产企业再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备案)委托储存配送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