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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公告

所属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

发布时间: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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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切实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规范药品采购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开、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二、配送范围

南晓镇中心卫生院、大塘中心卫生院、那陈镇卫生院、那马镇卫生院、良庆镇卫生院、金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象湖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良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9家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

三、遴选配送企业数量

通过公开遴选,从申请遴选且符合遴选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中遴选9家药品配送企业,作为周期内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四、遴选配送周期

本次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配送周期为2026年—2028年,期满后重新组织遴选。

五、配送企业遴选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的企业等证照。

(四)配送网络需覆盖9家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经营的药品品种、品规能基本满足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

(五)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负责人。遴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配送企业应确保所配送的药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中药饮片除外。

(七)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经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未与医疗机构发生过纠纷,未在医疗机构黑名单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等查询结果为依据);上一合同周期内合作的配送企业未发生不良配送事件(以基层医疗机构记录为参考)。

(八)药品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剧毒、麻醉、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方面,应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的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六、材料递交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递交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良庆区行政办公中心9楼0917室。

八、递交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材料密封)。

(二)递交材料:《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及按以上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九、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在城区卫健局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良庆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

(二)遴选专家根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对配送企业的资质与规模、配送保障能力、服务提升能力等方面进行技术评分、实名表决。将得分排名前9家,且得分数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并获得同意数不少于50%的企业纳入良庆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三)最终遴选结果将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十、其它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如存在商业贿赂不良行为、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不合法、不真实或有串通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遴选中选企业在配送周期内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取消配送资格,是否增选将视情况决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韦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771-4304323,0771-4928571。

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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