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4+7协议到期药品集采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0〕1号)和《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0〕2号)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做好购销合同签订工作。
为方便医药机构、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确定的经营企业三方签订购销合同,我中心在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相关页面中提供了购销合同模板。请相关单位尽快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在系统内上传经三方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合同,并完成三方确认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https://www.tjmpc.cn/),进入“招标系统”,分别在“集中采购项目填报(第一批带量续约)—合同签约”“集中采购项目填报(第二批)—合同签约”栏目内,严格按照页面提示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网上签订三方协议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