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17-18年度北京市疫苗配送企业
机构项目编号:XM-0000026102170818044
采购人:北京市卫生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83970664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274
预算金额:539.9679(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22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9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4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2 14:00:00
开标时间:2017-09-12 14:00: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基本概况:2017-18年度北京市疫苗配送企业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用途:自用,数量:1项,简要技术要求: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备案(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9)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6——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项目联系人:梅建伟、范君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74
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