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抗癌药专项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安排,依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涉及的103个抗癌药品种,平台已将属于我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范围的药品进行了梳理,并在“新平台资审系统”中进行了标记。
企业可进入系统“注册与申报-产品注册”菜单中进行查看,在本企业产品列表中“产品名称”项目前面标记为“肿”的产品即为专项工作挂网产品(如图所示)。请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标记结果,做好参加专项准备,以免影响标记产品进入后续的价格联动、报价等流程。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