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我省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已公布,并将于2018年12月30日全面执行。自本通知之日起,开始退还未中标抗癌药上轮履约保证金。具体事宜如下:
一、退款范围
2015年度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的产品(包括“双信封”中标、各地市联合体议价成功的产品),属于2018年度江西省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未中标产品的履约保证金(详见附件1)。中标结果如有调整,将实时动态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退款要求
(一)按照有关财经政策的规定,履约保证金只退还公司账户,不退还私人账户。药品企业名称变更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变更后企业账户。
(二)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企业)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我中心将直接通过从原付款账户退还,企业请注意查收。
(三)个人代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需提供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模板见附件2),企业更名的需同时提供更名材料,加盖单位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jxszb2007@163.com,或现场交至业务一科。
联系电话:业务一科 0791-88130800,财务科0791-8815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