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重庆市北碚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票制”药品遴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联系人:李明丽,联系电话:68267522)
重庆市北碚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票制”药品遴选方案
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渝卫药政发〔2016〕92号)和北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委属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北碚卫计文〔2017〕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通过调整药品采购目录的方式,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药品调整范围
根据“两票制”工作要求对我区联合体有效用药目录配送企业是否取得一级代理资质进行梳理,继续保留现有配送企业能够按照两票制要求供应的药品目录合同;对不能按照两票制要求供应的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原则上取消不符合两票制要求的用药目录合同,同时对应增补符合两票制要求的用药目录。
三、药品遴选原则
(一)拟选药品应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荐的药品范围内,选择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
(二)相同质量层次的药品选择价格合理范围内的较低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良好信誉、就近配送方便的生产企业产品。
(三)同品规药品价格相同,推荐票数排名靠前的优先选择。
四、药品目录调整实施步骤
(一)组建药品评审专家小组
建立基本药物专家库,评审前在专家库中现场抽取专家,组成药品评审专家小组。评审过程由区纪委驻区卫生计生委纪检工作组全程监督。
(二)组织基层单位推选药品目录
组织基层单位在药交所平台推荐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
(三)专家评审拟选用药目录
将基层单位推荐药品整理后形成《北碚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拟评审药品目录》,由评审小组选择符合两票制要求的药品按照药品遴选原则排列候选顺序,形成《北碚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拟选药品目录》。
(四)公示
将《北碚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拟选药品目录》在医药公信网进行公示,同时公示《北碚区药品采购议价办法》及《药品价格确认表》。联合体收集相关信息,供专家评审决策。
(五)议价
《北碚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拟选药品目录》公示期内,收集拟选药品最低成交价电子版及纸质件信函资料,作为下一步是否进入《北碚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拟采购药品目录》依据之一。对未收到最低报价的,由专家组评审决策是否保留药品目录。
(六)确认目录,签订合同
根据《北碚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拟选药品目录》排序,结合收集到的议价情况,专家评审最后确认目录,形成《北碚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拟采购药品目录》,联合体根据评审确认目录及价格发送三方电子合同。5个工作日不响应合同的,补充下一个候选品规发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