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药采中心字〔2024〕6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23〕22号)要求,现将国家谈判药品磷酸特地唑胺片等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公布结果后,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相关企业及药品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药品将纳入采购系统,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药品采购及配送工作,保障临床使用需求。
联系方式: 0471-4904007 张老师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