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补充修改采购文件(基本药物部分)》的规定,现将第三批拟中标品种予以公示,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7月29日。
二、在公示期内,如生产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申请废标或中标价格高于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的进行调平处理后不能接受调整后中标价格的,须由生产商于2011年7月29日前将申诉材料、废标申请或放弃函(见附件2)递交至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再受理,不递交放弃函的视为接受调整后的中标价格。
附件: 1.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第三批拟中标品种目录
2.生产商不能接受中标价格的放弃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