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注:《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在2019年12月1日后的,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 号),可不再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4210200040519[2024]04225。2.预算品目:A07020107利福平类。3.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4.预算:639.40万元;最高限价:639.40万元。5.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