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集采药品中选结果及早落地,减轻参保患者的药品负担,现就做好我省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和湖北中成药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1.河北牵头京津冀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附件1)
2.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第二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附件2)
二、中选药品落地执行时间
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正式执行。
三、选配送时间
10月23日起,符合我省约定量采购规则的中选企业就可以开始选择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在每个统筹区原则上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如确有需要,可向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申请适当增加配送企业数。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选择配送能力强、规模大、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配送企业,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协议签订时间
10月23日起,各医疗机构、生产和配送企业可以签定三方协议。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