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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药品阳光挂网(四季度)报价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

发布时间: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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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企业: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发〔2021〕182号)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采购顺利实施,现就2023年药品阳光挂网(四季度)分类采购报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挂网报价维护范围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药品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基础库审核通过的且未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的产品,均可参加四季度挂网报价。

二、维护方式

已完成基础库数据申报并审核通过的产品,企业在“药品分类采购—阳光挂网—药品阳光挂网项目—2023年第四季度”进行报价,此次挂网产品价格需提供全国所有省份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挂网)价,不含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不含在其他省份挂网两年无交易记录的(需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价格,不含福建、重庆、广东省级平台挂网价格。(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右上方—帮助文档—药品分类采购操作指引);基础库所有审核不通过的信息企业无法在阳光挂网分类采购库报价,需在本次维护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分类采购系统报价。此次基础库审核工作将于11月07日17:00结束,分类采购审核工作将于11月30日17:00审核结束,请企业随时关注审核状态并及时报价。

三、维护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24日23:59。

四、其它事项

1.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撤网药品及其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包装等药品2年内不得再次挂网。

2.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请企业审慎报价。

3. 请企业在线按时完善信息,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和进度。如被退回,请根据宁夏平台反馈建议核对信息,更正后重新提交。

4.企业超过截止时间没有填报、或者没有按宁夏平台反馈建议及时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的,导致产品不能及时在宁夏平台挂网采购,产生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5.企业上传PDF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且需加盖电子章。所有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6.价格申报按每个产品的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8600271转1;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57。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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