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支付限额(第二批)信息公示后,我办接到一些企业和个人来信来电咨询,现就共性问题统一说明如下:
1.本批次公示的未入围医保药品是我省非公立医院医保药品支付的最高限价。
2.本批次非公立医院未入围医保药品最低中标价是指该医保药品在2011年-2015年期间全国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最低中标数据。暂未采集零售药店和非公立医院自行采购的价格数据。
3.本批次公示中少量药品属于第一批公示的药品(即福建省集中采购的入围药品),经核实后将予以剔除,以第一批公示入围价格为准。
省医改办
2016年5月12日